2018-11-11
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,如果被繼承人死亡前有未償債務,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,免徵遺產稅。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,若要列報未償債務,必須負起舉證責任,否則稽徵機關無法認定,最後恐遭剔除補稅。
2018-11-11
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,如果被繼承人死亡前有未償債務,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,免徵遺產稅。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,若要列報未償債務,必須負起舉證責任,否則稽徵機關無法認定,最後恐遭剔除補稅。
20181106
網路交易越來越頻繁,國稅局表示,相關稅務處理主要有兩部分,一是每月銷售勞務達4萬元、貨物達8萬元,就必須報繳營業稅。另外,隨著交易形式的多樣化,網路賣家必須特別留意「貨物」及「勞務」的認定,以免因為起徵點不同漏稅而挨罰。
20181029
海外代購商機越來越大,近年不少國人基於營利的目的,透過網路平台進銷貨,經營代購服務。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代購營業人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、銷售勞務達4萬元者,就必須辦理登記並繳稅。
201801005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:按保險法第3條規定,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,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之人,因保單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,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,要保人縱非保險受益人,仍可以契約或遺囑變更受益人,亦可於保險契約生效後,隨時終止保險契約取得解約金,或以保險契約向保險人借款,要保人可行使之權利等同保單價值,若將要保人地位變更為他人,等於將保單價值贈與該他人,倘該保單價值已超過當年度贈與稅之免稅額標準,應注意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,以免受罰。
20180905
父親甲於民國90年間買了一間房子,登記於已年屆三十歲兒子乙的名下,甲日前感慨兒子乙不孝,想要靠他扶養終老,不如把登記於乙名下的房子索回,自己再找銀行辦理「以房養老」,按月拿錢花用。父親甲要如何向兒子乙索回?